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还完钱,我们一家还要团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6:02 今日早报

  通讯员曾祥生本报驻宁波记者胡轶笛

  早报讯8年前,担任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保税区分公司会计的江绪(化名),为了丈夫的灯具工厂,挪用134.4万元公款。8年后,江绪在江苏省昆山市,被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抓获归案(详见早报6月8日报道)。从那时起,还款就成了她的丈夫王念(化名)惟一的念头。

  鉴于在一审宣判前已退清全部赃款,且江绪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作出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王念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我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了,我肯定会等她出来,小孩肯定要养。”

  现年35岁的江绪,原为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保税区分公司(系国有企业)会计,今年5月8日被逮捕。法院查明,1997年-1998年5月27日,江绪为解决丈夫工厂资金问题,共挪用公款达134.4万元。1998年6月底,江绪因害怕罪行败露而外逃。

  8年来,夫妻俩一直在外奔波,想把钱赚回来,减轻罪恶。在江苏昆山落下脚后,苦追8年的检察官找到了江绪。当妻子在等待宣判时,王念还在忙,“卖房子也好,跟别人借也好,一定要把欠国家的钱还上,这次我们错得太厉害了,法律的惩罚无可厚非,也是一个珍贵的教训。”

  这100多万元是一家人一起凑出来,借给王念的,“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要在里面为犯的错承担责任,我要在外面努力赚钱还钱。”

  就在江绪被捕1年多前,他们有了女儿。因为这个小生命,两人也多次谈起过自首的事,两个人商量好,“如果实在赚不上钱,在女儿5岁时就回来自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