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项目建设审批须盖“绿色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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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7:37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孙占稳、解丽达)为加强绿化规划管理,改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廊坊市政府近日作出规定,在廊坊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建设工程绿化规划“绿色图章”审批制度,建设单位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并加盖“绿色图章”,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 “绿色图章”即“廊坊市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是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后的签章。今后,建设单位需填写市园林绿化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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