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2单位2个人获全国精神文明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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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7:4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27日讯 (记者黄晓华)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的我省代表今天下午载誉归来。在本次大会上,我省共有82个先进单位和2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中央文明委于10月26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我省受到表彰的单位包括:海口市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万宁市龙滚镇等7个村镇获评全国文明村镇,三亚市天涯镇等14个村镇被获评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海南日报社等19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等41个单位获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党委书记李世高和儋州市那大镇镇长符巨友获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其中有6个单位由全国相关系统推荐,其余为我省推荐的单位和个人。 省委常委、秘书长肖若海及省文明办、海口市委有关负责人,今天前往机场迎接我省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副省长符桂花等9位同志。肖若海在讲话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代表们载誉归来表示热烈祝贺。 符桂花在机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要以本次表彰大会为动力,继续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更好地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海南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