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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7:49 今日早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后,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2、43、4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三部法律。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着重讲了物权法草案有关问题。他指出,物权法是重要的基本法律,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时完成了起草工作并进行初次审议。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三次审议。每次审议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都对草案作了认真修改。物权法草案从研究起草到现在已历时十几年,期间除审议外,召开了上百次各种规模的座谈会。今年7月还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他要求有关部门对各方面意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再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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