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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明年起升至16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8:14 南京晨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下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1600元,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下午4时,人大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通报。

  个税起征点升至1600元

  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昨天下午,个税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就意味着每年收入的“大头”年终奖可能率先尝到减负的甜头。记者了解到,起征点提高一倍,逾7成工薪收入者不用纳税了。

  长期引起各界争议的个税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即俗称的个税起征点最终尘埃落定。实施了25年的“800元起征点”成为历史。昨天闭幕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1600元,同时要求高收入者自行报税,这两大变化充分体现了“一松一紧一平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详细解读了短短几行字变化给百姓“钱袋子”带来的影响。

  “1600”涵盖生活支出

  设定个税起征点,就是要把居民生活支出扣除后剩余部分再交税。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测算:2004年全国城镇职工年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为13718元,每月为1143元,具体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开支。从地区结构看,2004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职工人均负担的家庭消费支出分别为1381元/月、929元/月和1012元/月。楼继伟说,为更好地解决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扣除不足问题,更有利于与基本生活费用增长的趋势相适应,使法定标准更有适当的前瞻性,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稳定,最终将扣除标准确定为1600元。

  逾7成工薪阶层不交税

  楼继伟算了笔账,按照现行的每月800元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30%左右,纳税人数减少一半左右。而按照1600元标准,工薪阶层纳税面进一步降至26%左右。“最终收益的是中低收入者”,楼继伟说,收入越低,减负越多;收入越高,减负越少。这种政策效应符合个人所得税立法宗旨,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分配的积极作用。

  国家一年少收280亿

  记者随机采访中,仍有市民和专家认为“1600元”偏低,而楼继伟向记者坦陈,按照新标准,国家财政每年少收280亿。

  楼继伟解释说,我国目前各地区财政状况不均衡,调整扣除标准还要兼顾各地区的财政承受能力。中央财政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多得的财力,全部都用于地方主要是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因此,扣除标准定得过高,造成财政减收过大,影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影响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财政资金来源。

  每月扣除额实际是2100

  国家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如果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允许在纳税前扣除的项目综合计算,实际上,个人总的免税额会大大地超过每月1600元的水平。

  史耀斌为大家算了一笔账,因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和缴付比例不尽一致,按上述“四金”提取比例占工资总额的20%测算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占工资总额的8%,医疗保险金占2%,失业保险金占1%,住房公积金占5% 12% ,允许扣除额度一般在每月200元 500元之间。也就是说,个税起征点如果上调到1600元,那么每月大约可以有最高2100元的免税额。

  个税改革大事记

  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3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草案 》。

  2005年08月23日:在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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