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修改法律援助条例 农民工打官司均可获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8:50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让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走得进法院,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修改后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日前公布。司法厅厅长胡虎林介绍,条例修改后,将重点做好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自2000年9月《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已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311件,使5万多名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免收各种法律服务费逾1亿元,为困难群体获
得赔偿和各类损失的补偿达44640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对农民工的工伤及劳资纠纷的法律援助。全省各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律师还积极参加民工讨薪特别行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介绍,2002年至2005年6月,全省对18722件诉讼案实行了司法救助政策,其中缓交诉讼费852件、金额达471万元,免交诉讼费4609件、金额达234万元,缓交诉讼费13261件、金额达4629万元,这其中大部分是关于劳动报酬和农民工工伤的诉讼案件。

  同时,省司法厅和高级人民法院还为农民工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打官司时只要证明自己是农民工,一般都能得到及时救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温州日报记者 吴辉军)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