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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哈吉涉嫌受贿案近日将在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阿曼·哈吉涉嫌腐败问题被审查后,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件指定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0月2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在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2004年10月份,阿曼·哈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中纪委调查,阿曼·哈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谢某谋利,收受谢某所送巨额现金;支持、纵容其
亲属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牟取利益。中纪委认为,阿曼·哈吉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纪委报经党中央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给予阿曼·哈吉开除党籍处分,鉴于阿曼·哈吉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决定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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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新疆自治区副主席不到十个月被双规

  阿曼·哈吉,维吾尔族,在新疆交通系统工作了30个年头,曾任新疆交通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新疆交通厅厅长等职。

  2003年1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负责交通、电力、通信、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在自治区政府“一正八副”共9位主席中,排名第7。至其被中纪委“双规”,他在新疆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上不到10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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