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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天使”来自法律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34 南方日报

  时政视点

  关注留守儿童(下)

  本报记者 谢苗枫 实习生 杜冬日

  昨日,本报《谁来为“留守儿童”留住春天?》一文刊载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读者、专家纷纷来电,对“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和未来成长环境一一垂询,致以关爱。

  省妇联主席赵东花感慨:“留守儿童”已不仅是单纯的感性理解或儿童教育缺失问题,它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比如他们的监护权谁来行使,他们的受教育权怎样保障等等,值得我们从制度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为这些孩子塑起健全的监护体系,充当“守护天使”,让他们健康成长。

  爷爷守孙子

  重温饱轻教育

  “在我们调查的597名留守儿童中,有63.6%的孩子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管,其他有的托给亲戚照管,有的甚至独自一人生活。他们的父母超过三成一年回家不到两次。”省妇女研究中心课题组有关负责人昨日忧心忡忡地说,“单从这几个数字来看,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就很令人担忧。”

  “大部分祖辈监护人都把‘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不出事。重养轻教,重身体、轻心理,这样对这些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都有极大的影响。”广州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蔡笑岳教授说,“祖辈对待孩子的态度要么有心无力,要么娇生惯养,放任自流,这些都是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的典型隔代教育现象。”

  社会总动员

  为孩子撑起绿阴

  15岁的阿欣在清新县念初三,父母从她8岁起就到南海打工。7年多来,阿欣只因为一次手骨骨折而被匆匆赶来的母亲接到南海,与父母一起生活过两个月。过后,阿欣总希望能大病一场或不听话来“刺激”父母再接她到南海生活。

  “在阿欣身上,已有了因对亲情的渴望而产生一种类强迫症,对阿欣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亲情的关爱。但对她的父母来说,如果放弃眼前的工作就意味着阿欣要辍学。这是两难的问题。”中山大学心理系博士周晖分析,要在短时间内把“留守”变“不留守”,是与目前的国情不大相符的,但我们的美好愿景是在现阶段尽快为孩子们健全监护体系。

  据介绍,省妇联将出台一系列措施,如通过基层妇联组织建立留守儿童的信息平台;组织定期家访;帮助留守儿童与健康家庭“结对子”;组织外出务工父母的教育讲座,让他们了解科学的教育理念等。

  省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曾锦华也表示,要营造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环境。妇联、关心工委、团委等组织可举办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让有亲和力的成年人对这些儿童给予生活关怀、教育辅导,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留守儿童父母的角色;学校可委派心理辅导教师适时给予孩子帮助;基层政府和组织可建立留守子女家长(监护人)的定期联系制度,帮助、督促、检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等。

  专家意见

  修改相关法律才能治本

  据了解,适龄儿童、少年只有在其户籍所在地才能享受国家所规定的义务教育。外出务工者如果把孩子带到城里就读,就不得不向流入地学校交纳较高的借读费和学杂费。“这就导致当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到达入学年龄时,父母就不得不忍痛将孩子送回老家读书。”华师大政法学院王宏维教授说,“相关法律、规定可适当修改,以建立一个较为健全的留守儿童监护体系。”

  她提出,首先,要明确外来工子女教育的管理主体;其次,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投拨的经费,应根据儿童入学所在地,即学籍投拨教育经费,而不是根据户口所在地投拨,从而减轻进城务工农民经济上和心理上的负担;再次,在法律或相关补充细则中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异地上学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

  广东社科院一位研究员也表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需要户籍制度的改革。1998年,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出台政策,要求外出打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要以流出地为主,客观上造成今日留守儿童的问题。“国家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不在于完全取销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打破包括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所在。”他说。

  图:

  对留守儿童来说,电话成了联系父母的唯一工具。 王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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