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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自愿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37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王远)沈城中小学收费方案昨天公布,服务性收费不可强行收取,各校将通过公式 栏等方式将收费方案告知学生和家长。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局的文件规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2005-2006学年上学期 沈阳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求,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 围、提高收费标准。

  其中包括:禁止向学生强行收取服务性收费;禁止各中小学校强行要求学生征订教辅用书;学校可以向学生推荐经省 中小学教学用书编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中小学推荐书目中所列的教辅材料,但必须是学生自愿选订;各校要通过设立的公示栏 、公示牌或收费通知单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校收费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 据,并将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同时,将继续实行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小学、初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学校残疾学生、工读学校学生,免收杂 费、课本费和校内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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