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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杀害三名日本游客的凶犯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40 三秦都市报
在西安杀害三名日本游客的凶犯被枪决

被告曹修德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画押。记者 李鸣钟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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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前,3位日本游客在西安市南门外长安城堡大酒店内遭劫杀,此案一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2004年,凭借嫌疑人当年在现场留下的一枚“血指印”,警方将两人抓获。2005年10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罪犯海亭、曹修德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起曾轰动海内外的重大刑事案件至此尘埃落定。

  心狠手辣酒店中连杀三人

  1993年6月初,桂林人海亭、曹修德二人预谋到西安市实施抢劫,1993年6月7日早,海亭、曹修德二人窜至西安。在西安火车站附近一招待所登记住宿后,二人到西安各大酒店进行踩点,并购买了用于作案的裁纸刀、胶带、袜子等物。当日晚9时许,海亭、曹修德来到西安长安城堡大酒店一楼大厅,适逢一日本旅游团入住该酒店,二人发现日本游客杉山力、杉山楚一郎入住酒店638房后,即坐电梯上到酒店6楼,敲开638房门,冲进屋内。海亭、曹修德分别将杉山力、杉山楚一郎捆绑并实施抢劫时,另一日本游客阿部妇美敲门,二人又将阿部妇美拉入房内,用皮带捆绑,共抢走3名日本游客20余万日元及兑换券等物。

  随后,海亭在此房间

卫生间浴缸内用裁纸刀将杉山楚一郎、阿部妇美颈部动脉割断,致二人死亡。曹修德持裁纸刀用同样的方法将杉山力杀死在该房间床上。而后,二人逃离现场乘火车返回桂林,将抢劫所得的20余万日元兑换成人民币,平分赃款后挥霍。

  经法医鉴定:杉山力、阿部妇美、杉山楚一郎三人均系被他人用锐器切颈致右侧动脉断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血指纹成为凶案惟一线索

  西安城堡大酒店3名日本游客被杀的案件,震惊了全国,被公安部列为当年全国第一大案。

  案发当天,西安市公安局当即组成了近百人的专案组。尽管歹徒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破坏,很难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但警方仍没有轻易放弃努力,细心的民警仍在卫生间内侧门锁锁柄上方发现几丝很浅淡的红丝纹。经技术处理,一枚淡蓝色的食指斗形血清指纹完整地显现出来。

  2002年公安部建立了全国未破杀人案件指纹库,西安方面立即将此案指纹报送上网,此案嫌疑人也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

  时间一晃到了2004年7月4日。广西贵港市民警在比对一枚现场指纹时,突然眼前一亮,发现西安1993年“6·8”案的一枚现场指纹与正在比对的一枚指纹极为相似。资料显示,这枚右手食指指纹来自于桂林市将军路2号一个名叫海亭的青年。

  2004年7月9日20时17分,由桂林民警组成的抓捕小组得到确切情报:海亭在桂林市东安街一个娱乐室出现,毫无察觉的海亭束手就擒。

  经过审讯,海亭交待出同伙曹彪(真名叫曹修德),家住桂林市中山南路26号。警方立即将曹修德在家中抓获。

  两被告当庭翻供

  2005年2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12年前发生在西安市城堡大酒店的“3名日本游客遭劫杀案”。庭审中,两名桂林籍被告当庭翻供,异口同声地称“以前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供述不属实”,拒不认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虽然两被告当庭拒不认罪,但一系列证据确实、充分,足以组成证据链,证明其犯罪事实清楚,应以抢劫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2005年3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曹修德、海亭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被告随后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3项证据确定被告有罪

  经审理查明,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海亭、曹修德于1993年6月7日在西安市长安城堡大酒店杀死三名日本籍游客,劫取20余万日元的事实是清楚、正确的。

  省高院根据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及长安城堡大酒店保安部情况说明;现场勘查笔录、照片证明;西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等13项证据证明,两被告抢劫钱财,杀害三名日本人的事实供述与现场勘查情况相吻合,与证人证言相印证,且公安人员在案发现场提取了海亭的右手食指指纹,故海亭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足以认定。

  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海亭、曹修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2005年10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海亭、曹修德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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