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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步推进 200万农民将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47 云南日报

  昨日,昆明市新型农村医疗工作正式启动,来自昆明14个县、市、区分管卫生工作的420多人参加了培训。据悉,昆明市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开展参合农民报销补偿工作。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直接关系到昆明市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和利益,能够真正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今年4月,昆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东川、禄劝、富民、嵩明、呈贡、石林、宜良、晋宁8个县区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昆明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对参合农民人均补偿15—20元,为全市8县区200万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这一决定,比全国提前5年覆盖了全市农村居民。在没有列入中央和省级扩点县之前,对参合农民的补助主要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市政府明确提出对东川、禄劝、嵩明、富民4县区实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对呈贡、石林、宜良、晋宁4县实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5元。

  据昆明市卫生局局长许勇刚介绍,下一步,昆明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加强各级人员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合作医疗健康发展;还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机制,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构建和谐昆明作出新的贡献。

  实习生 杨昕 张帜然(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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