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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两部法律修订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0:35 CCTV《第一时间》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还通过了两部法律的修订方案,一部是证券法,一部是公司法。修改后的内 容最明显的体现了两个方面:保护老百姓的权利,给老百姓方便。新修订的证券法加大了对股民权益的保护。它规定,如果股 票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对股民发布了虚假信息,股民可以对他们提起民事诉讼;而且提供这些信息的法人负责人、公司高管人员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的机构,你都可以一起告。而新修订的公司法最抢眼的内容是:注册公司的门槛降 低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
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 币3万元,并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足,投资公司还可从宽在5年内缴足。此外,草案还将《公司法》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1000万降至500万。新《证券法》:股民告状有依据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要 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信息的法人负责人、公司高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新 《公司法》:降低注册门槛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允许公司在2年内分期缴清,投资公司可在5 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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