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百万元 双星鞋业三位股东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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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0:4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网讯:为骗取20万元增值税税款,浙江双星鞋业有限公司三名股东竟虚开百万余元的增值税发票,日前,三人及当地一名村委会主任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1998年4月间,瑞安市双星鞋厂(后改名为浙江双星鞋业有限公司)因为缺少用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厂长杨某和该厂股东、担任采购员一职的应某商量后,由应某通
同年4月间,瑞安市飞云镇杏里村委会主任李乙将“黎明”带到瑞安市双星鞋厂办公室,向杨某、应某等人介绍“黎明”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得到同意后,应某向“黎明”提供了开票所需的货物名称、金额等资料,“黎明”开具了五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金额36.26万元,税额61642元,价税合计额42.4242万元。由会计叶某申报抵扣税款61642元。 次年2至3月间,李乙与杨某联系后,再次介绍“黎明”为瑞安市双星鞋厂虚开了四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二份系该厂2000年9月自查发票,计金额17.34万元,税额29478元,价税合计额20.2878万元),计金额35.19万元,税额59823元,价税合计41.1723万元。尔后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税款59823元。经查,该四份发票系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温州都市报记者 吴祖坚李翔林正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