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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部物业条例下月出台 旧住宅区是整顿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1:01 东北新闻网

  今报讯(记者郎悦)《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本周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昨天,沈阳市房产局局长李建国透露,首部《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将在下月初正式出台。

  在昨天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李建国表示,《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是沈阳市出台的第一部物业管理政府规章,是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沈阳的实际
量身打造的。

  会上,副市长邢凯表示,《规定》出台之后,要把改善旧住宅区作为物业管理的重点。目前沈阳实行规范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只占20%,绝大部分是还没有实行规范物业管理的旧小区。下一步要对旧小区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使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旧住宅区,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主、各方面参与,以安全、保洁、维护公共秩序、共用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为重点的保障型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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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昨天的沈阳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房产局副局长白文通报了19家注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企业。

  白文表示,经过市房产局的排查,沈阳富通物业有限公司等19家物业管理企业由于资质证书期限已满,未申请资质核定,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等原因被注销资质。另外,对沈阳华都房产物业有限公司等12家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及时整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注销、责令整改多家物业企业,在沈阳尚属首次。 (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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