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偷渡皇后郑翠萍案将推迟至明年二月底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1:33 中国新闻网
偷渡皇后郑翠萍案将推迟至明年二月底宣判

资料图片:“蛇头皇后”郑翠萍(右) (来源于新快报)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中新社纽约十月二十七日电 纽约南区联邦法庭对“萍姐”案的宣判由原定的十月二十八日推迟至明年二月二十四日。

  辩方律师丹尼尔·霍克海姆称,由于法官还没有对辩方提出的撤罪动议作出决定,因此推迟宣判。

  “萍姐”案一直备受关注。五十六岁的“萍姐”(全名郑翠萍)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亭江镇盛美村,有“偷渡皇后”、“蛇头之母”之称。二00三年她在香港被捕,同年被引渡到美国。

  纽约曼哈顿南区法院于今年五月十六日开始审理“萍姐”案,检方指控其犯有人口走私、洗钱、挟持人质等多项罪名。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审理,六月二十二日,“萍姐”案陪审团一致裁定其犯有合谋偷渡人口、洗钱、收送赎金等三项罪。每项罪最高刑期分别为五年、二十年、十年。七月十二日,辩方向法庭提出动议,以证据不充分等为由,请求法官取消“萍姐”三项有罪裁决。

  “萍姐”总共被控五项罪,除了定罪的三项,另外两项分别是:直接涉及“金色探险号”的洗钱罪,罪名不成立;扣押人质罪,该罪名严重程度足以导致其终身监禁,陪审团未对该项罪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法官宣布扣押人质罪“流审”。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