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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源头数据 吉林统计局实行负责人“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1:4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春10月27日消息(记者 刘源源)吉林省统计局严格规范源头数据,对数据质量不达标 的负责人实行“问责”,收到良好效果。

  统计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根本性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从根本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吉林省统计局把2005年确定为统计抓基层、打基础的“质量年”。县级统计数据是统计数据的“水之源、木之本”,源头数据不可靠,就会动摇整个统计
大厦。从今年年初开始,吉林省统计局从县级统计数据质量抓起,严格实施规范管理,出台了《吉林省县级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办法严格遵循数据生成全过程控制原则,将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实用性相统一,对统计数字实施逐步规范、动态管理。同时借鉴了企业质量管理升级的办法,规定了评价县区数据质量分“A级”、“AA级”和“AAA级”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每年或两年复查一次,等级有升有降,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三次考评达不到“A级”标准的单位,省统计局通报批评,并建议调整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今年10月末,吉林省将对全省达到“A级”的县(市、区)统计局进行抽查验收。明年将对符合或接近“AA级”和“AAA级”条件的县(市、区)统计局进行升级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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