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心系农民工权益 中央正酝酿破题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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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3:51 新华网 | |||||||||
在9月9日至13日的短短几天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夜兼程,深入加工制造业重镇广东的代表性企业,与众多工作在一线的进城务工人员进行了广泛的接触。此次考察安排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前夕,总理与进城务工人员的面对面交流不仅仅是其一贯亲民风格的延续,更是向地方政府表达了中央“更加注重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的期望。 9月1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说,中央政府正在酝酿“一揽子”破解农民工
“欠农民工的钱一定要还!” ——偿付工钱、保护农民工的财产权,不仅是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问题,其背后牵连着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激活国内消费市场、遏制盲目投资和政府“形象工程”等等问题。清欠既有着保护人权的道德感召力,同时还是一个关系稳定与发展全局的战略性问题。 “有总理给我们撑腰,谁敢不给!”一位年轻的农民工谈到拖欠工资问题时底气十足。 早在2002年,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来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贫困地区看望、慰问各族群众,当一些农牧民反映外出打工拿不到工钱时,他“感到非常焦虑”,这为第二年“总理为民工讨工钱”这一新闻事件埋下伏笔;2003年,温总理对发生在广东韶关的一起历时8年、涉及600多名民工的欠薪事件作出批示,直接推动了问题的妥善解决;2004年,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夏家骏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钱的报告直达国务院,总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核查问题、限期落实,在得知部分地方官员弄虚作假欺瞒国务院后,他又连续两次批示并派出督查组……“欠农民工的钱一定要还!”温总理亲自吹响了清欠运动的号角。 在领导人“亮剑”之后,全国范围内的清欠运动迅速推进。2003年底,就在温总理帮农妇熊德明讨完工钱回到北京后不久,建设部等6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也就此下发通知督促各地行动起来──清欠运动再次升级。到2004年1月中旬,已偿付历年拖欠款215亿元,清欠率68%,其中2003年发生的“新债”已兑付89%,此次各地动作之大被舆论称为“清欠风暴”。 “建议国务院在3年内基本解决这个问题。”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建筑法的实施情况时也发现,“当前拖欠建筑工程款相当普遍,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3月,这一建议出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清欠时间表”,2005年春节前基本解决2003年及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据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介绍,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 “提高他们的素质,为他们进城务工提供便利和服务” ──如果说清欠缓解了农民工眼下的生存压力,那么国家大张旗鼓开展的农民工培训则重在解决其发展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实现发展权,既可以促进农民充分就业、直接有效提高众多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可谓利国利民。 一位在西部挂职的博士向半月谈记者讲过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上海某单位到当地招农民工当服务员,虽然应者云集,但最后被选中的却寥寥无几──大多数人只会端盘子、洗碗,达不到招聘单位的标准。“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直接决定了他们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全国政协委员谭庆琏指出,“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也越来越严峻。” 农村富余劳动力为数众多,转移不好就是包袱,开发好了则为资源。在进退的节点上,国务院抓住了职业技能培训这个“牛鼻子”。温总理对培训工作的批示明确地突出两层含义:一要“特别重视”,二要“多种形式”,总之要“提高他们的素质,为他们进城务工提供便利和服务”。 国家6部门联合制订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出,2003~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名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这是我国截至目前最大的农民工培训计划。2004年,国家已经免费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250万人,今年培训人数将达到280万人。 在“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河南信阳,农民们尝到了培训的甜头,2004年,6万多名农民工在接受培训之后走出信阳,月收入比以前要平均提高60%。这一年,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回良玉对信阳整合教育资源开展外出务工劳动力培训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目前,国务院正在部署加强职业教育工作。2005年9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农民工培训工作将进一步提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培训工作的深化,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正在由个体型向组织型、由分散型向规模型、由低技能型向高素质型转化。 “一定要让进城务工农民的孩子有书读、有学上!” ──如果政府不能保障打工子弟的受教育权,那么城乡二元分割的弊端将在下一代中埋下隐患。或者说,如果孩子因为出身进城务工农民家庭而不能读书,那么今天义务教育的缺失将在他们成年之后转化为知识匮乏和技能低下,他们将不得不像父辈一样,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艰难求生。 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小学90%多的学生都是在京务工人员的子女,这样一所平凡的学校却在2004年的一天意外地收到了总理温家宝的来信。原来两周前,该校六年级学生13岁的汪婧给总理写了一封信,介绍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情况,描绘了自己的学校,以“感谢温爷爷为我们在京务工人员子女做的很多事情”。总理在回信中说:“在京务工子女学习、生活受到重视,有很大改变,应该感谢北京市委、政府,感谢学校的老师、职工和领导。” 全国务工农民的子女数以千万计,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如何保障?2003年“国办发1号”文件提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2003年9月9日,温总理来到北京石景山区玉泉路小学,并在二年级(二)班教室的黑板上题下了这几个大字。总理拉着孩子们的小手,一一询问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他嘱咐老师们说,我们的老师要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带着感情教育他们。 “一定要让进城务工农民的孩子有书读、有学上!” 为了总理的嘱托,2003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制定文件,在全国推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要求各地停止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额外收费。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落实了扶持的经费。 2004年11月5日结束的“中国流动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的材料显示,许多城市的教育部门正在采取积极的解决办法。国务院还将相关建议写进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并将在2005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打破城乡分割体制,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 ──保障所有人作为人的所有权利!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不是国家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的战略目标。最近,五中全会召开,人权状况白皮书公布,前者郑重提出“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后者历数去年国家为保障农民工等全体公民基本人权所做的种种努力。中央的精神和政策为农民工各项权利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根本上治理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就是变革城乡差别的户籍制度,实行城乡一体的公民(居民)登记制。”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建议政府,“可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如在解决身份、工资、工伤保险和维权组织等问题上作出严格的制度性安排。”这一思路与政府不谋而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组织编写的《农民工维权手册(2005)》载明: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 2004年10月,针对农民工生产过程中的种种困难,温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工作汇报,并提出一系列要求:继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快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改善就业服务,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国务院把农民工遭遇的突出问题摆上常务会议,意在整体推进,为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夯实基础。 允许一部分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并使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农民由常年性外出劳工,转变成稳定性移民。五年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就已经明确提出,打破城乡分割体制,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五年后,这一目标要求在农民工权利保障体系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变得更具现实意义。 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本质在于农民工和市民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在农民工问题中,权利是市场现象背后的本质,维权是解决市场中诸多问题的有效途径。国务院提出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齐头并进地关照其生产生活中的各项权益,表明政府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上的立意已经由“治标式”的清欠、培训等单项工作,转向为“治本式”的全面实现农民工权益。(半月谈记者贺大为)(来源:半月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