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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厦高速限速标准提高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4: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吴月芳

  本报讯做生意的傅先生经常往返于泉州和厦门之间。昨天,他在去厦门的高速公路上,突然发现路边的限速标志已经从原来的110公里换成120公里了。原来,泉厦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志刚统一更换完毕,都调整成120公里了。

  最高限速除隧道外

  都为120公里/小时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分公司养护工程部黄科长告诉记者,这批限速标志是这两天刚更换好的。此次更换的最高限速标志牌,泉州至厦门路段共有12面。

  据介绍,《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作出规定,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120公里。福泉高速公路泉厦路段设计最高时速也是120公里,这次养护工程部经过上级批准,统一了整个路段的限速标准。而隧道的最高限速没有改变,还是原先规定的80公里。高速公路泉厦段是福建省率先统一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标准的路段,接下来福建省其他高速公路路段,也可能逐步统一起来。

  高速交警

  将按新规定执行

  记者从泉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了解到,交警大队会按新的限速标准执法。市民可以放心的是,监控设备只会拍摄下超速的车辆,严格按照最高限速标准行车的司机完全不必担心。

  此前,从7月份开始,泉州高速交警大队开始重点查处大型车辆不按规定停车、超低速行驶等不安全行为。另外,厦门也将对高速公路厦门路段内的货车低速行驶现象进行查处。

  相关链接

  《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中作出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行驶速度但未达50%的,罚款警告200元,记分3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同样罚200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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