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7人遇难的山西中阳矿难查出公务员渎职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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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4: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十月二十七日电 (张墨) 曾引起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和山西省高度重视的中阳县“九·六”特大煤矿瓦斯事故,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中阳县枝柯镇煤矿二坑驻矿特派员贺四平今天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今年九月六日十一时二十分,吕梁市中阳县枝柯镇煤矿二坑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井下矿工共二十六名,九名矿工生还,其中两名工人被烧伤,十七名矿工遇难。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责成吕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枝柯镇煤矿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处以非法所得五倍的罚款,对该矿处以两百万元罚款并实施关闭,对矿主张恩贵罚款十五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作出严肃处理。 经查,今年二月二十八日,犯罪嫌疑人贺四平被任命为中阳县枝柯镇煤矿二坑驻矿特派员,但其对该矿长期以来的违规生产以及在停产整顿期间不按有关规定对下井人数予以限制等违规行为监督不力,致使该矿于今年九月六日十一时许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瓦斯浓度比正常瓦斯浓度百分之一超出四倍,一氧化碳浓度超出安全标准一百多倍。 检察机关认为,作为驻矿特派员的贺四平,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