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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公安局赔佘祥林4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4:4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曹刚)“湖北京山县公安局赔偿佘祥林及其家人45万元,分别赔偿曾为佘祥林作证的天门农民聂麦青、倪新海2.2万元及3000元。至此佘祥林案终结。”昨天下午,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第一时间致电本报记者。

  今年8月31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佘祥林25万元,当地政府支付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金20万元。至此,佘祥林及其家人共获得90余万元赔偿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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