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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个税起征点升至1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7:11 深圳晚报

  明年个税起征点升至1600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工薪阶层纳税面降至26%

  ■个税减征约280亿

  据新华社北京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27日签署第4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新华社27日受权播发这一决定。这一决定对1980年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1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特别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这一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此次个税法对于起征点的调整,中低收入者较之高收入阶层,在减税面和减税额方面都受益更多。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昨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果个人所得起征点调到1600元的话,大致就可以使得工薪阶层的纳税面降到26%。据悉,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时,大约60%左右的人工薪所得要交税,此次调整使得纳税人的人数减少了一多半。此外据测算,标准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税收也因此减收约280多亿。

  这一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根据这一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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