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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矿难后续 阜康副市长刘小龙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7:12 深圳晚报

  乌鲁木齐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10月27日证实,昌吉州阜康市副市长刘小龙已被正式批准逮捕。至此,新疆阜康“7·11”矿难已批捕7名相关责任人。

  7月11日,阜康市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3死4伤。经调查,刘小龙收受该煤矿礼金,并以他人名义参与该矿的煤炭运输营利活动,2002年8月以来
,共获利近16万元。另外,还发现有哈密煤业集团部分处级以上干部违规在该煤矿入股。此前,阜康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捕阜康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原董事长姜金鹏、矿长刘君波、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彦禄;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该矿原安全副矿长苏金都、调度员周福平、专职电工刘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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