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首允开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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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7:12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公司法修订草案,首次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另外,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在法规中,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