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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物保护面临三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7:3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孟环)今天上午,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永定门、天坛祈年殿、神乐署保护和修缮情况,听取了市文物局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文物局梅宁华局长在报告中建议建立文物保护队伍。以长城北京段保护为例,长城跨6个区县,长629公里,仅靠区县文物部门几名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在长城沿线聘请文物保护员,可考虑组织当地农民,负责对所在区域内的长城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可有效解决长城保护的问题。

  梅局长还指出,本市文物保护工作目前面临三大问题:一是腾退文物建筑缺少法律依据,占用文物的单位或者个人借此索要巨额补偿费、漫天要价,令腾退工作难以进行,如现在正进行的大高玄殿的腾退;二是建设工程中先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缺少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尤其是第二大问题,地下文物埋藏区或者旧城区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并不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对于不报请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而且,一些区县地下文物埋藏丰富,不可能把所有地区都列入地下文物埋藏区。埋藏区以外有哪些建设工程,文物部门不了解,一旦出现文物被损毁的情况,文物部门事后赶到现场,已无法挽救被破坏的考古环境。现行法律,只对损毁珍贵文物的才追究刑事责任,损毁一般文物的,没有处理的依据。现场文物损毁严重的,难以确定出被损毁文物的等级,当前出现的这些情况无法处理,地下文物损坏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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