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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家物业企业被亮红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00 沈阳晚报

  旧住宅区将成物管重点 首部物业新规下月出台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王荣洁)整改不合格就出局,10月27日,沈阳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首次注销资质、责令整改了多达31家物业企业。副市长邢凯强调指出,今后要把完善、改善旧住宅区作为物业管理的重点。会上,沈阳市房产局局长李建国向记者透露,首部《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将在下月初正式出台。

  新《规定》细则明确

  作为沈阳第一部物业管理政府规章,《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草案)进一步规范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明确了三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明确了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维修养护责任;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定价原则等。

  资质不够企业“下岗”

  同时,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市房产局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全面排查。

  经排查,沈阳市有12家物业管理企业未申请资质年检或挪用维修资金,市房产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及时整改的,将依法严格处理。另外,还有19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限期已满,但未申请资质核定,且多年未申请资质年检,市房产局注销其资质证书。记者了解到,注销资质、责令整改多家物业企业,在沈阳尚属首次。

  会上,副市长邢凯强调指出,今后要把完善、改善旧住宅区作为物业管理的重点。对旧小区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使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对暂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旧住宅区,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主、各方面参与,以安全、保洁、维护公共秩序、房屋维修等为重点的保障型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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