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奖“问题食品”举报者最高奖励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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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1: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财政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刚刚出台的食品领域有奖举报办法规定,对经执法机关查实的“问题食品”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即使查处后无罚没款的,也可酌情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属于奖励举报范围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或更改有效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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