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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捡了一条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1: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伙同情妇绑架并杀害自己内弟的叶某及其情妇武某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死刑一无期,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56450元。其中,叶某的母亲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0月27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在长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此案本报10月13日曾作报道)。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绑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
重,应予从严惩处。被告人武某论罪应判处死刑,但其因本案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依照规定,对其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被告人赵某窝藏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应属情节严重,但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宣告缓刑。

  (邢汀 雪芹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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