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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试行工程担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1:51 新京报

  为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昨天,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建设部选择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六市作为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

  2004年建设部出台《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
试行)》,规定中所指的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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