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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联公司赔考生六万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3:20 北京晨报

  高考日家长猝死案被判跟与管理员争执有关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上午,受到广泛关注的高考考生家长猝死一案在崇文区法院有了一审结果。法院判决公联顺达公司赔偿死者家属6.9万余元。对此判决结果,原告方表示满意,被告称要上诉。在庭审中,公联顺达公司曾提出,假如原告撤诉的话,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拿出5万元作为补偿。

  今年6月7日,小磊(化名)的父亲王先生将儿子送入考场后,将车停在路边等候。这时,一名停车管理员走过来向他收取停车费。王先生认为对方无权收费,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没过一会儿,有心脏病史的王先生被人发现猝死在车中。

  在庭审中,原告律师认为,按照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只有在收费牌和停车白线二者兼备的情况下,停车管理员才有权收费。小磊父亲停车的位置没有画停车白线,是非停车位,属于违法停车。收费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收费遭拒后,管理员又以过激行为诱发了小磊父亲的心脏病,应该对小磊父亲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公联顺达公司则称,王先生的车是停在停车位内的,管理员的行为完全合理合法。此外,该事件的发生很偶然,与管理员没有任何关系。

  法院认为,死者当天与管理员争执,随后情绪激动,突发疾病猝死,事发时管理员正在履行职务,鉴于此,公联公司应该对死者的近亲属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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