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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着就要为他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3:20 北京晨报

  保安被同事扎死,招聘方辩称无责,死者父亲称———

  “要不是想为他讨个公道,我早就不想活了。”昨天上午,52岁的李国来举着儿子的照片伤心欲绝。因为单位安排的床铺拥挤,两名年轻保安发生争执,李国来的独子被扎身亡。凶手至今还未抓获归案。李国来和妻子将两家招聘公司推上被告席,索赔35万元。

  昨天,李国来在妻子的搀扶下走进法庭。今年4月初,他陪着儿子李辉从内蒙古老家到被告处应聘当保安。他还未攒够回家的路费,就听到了儿子的噩耗。“我们活着就是为儿子讨公道。”李国来流着眼泪说,因为没有回家的路费,自己就一直在北京呆着,每天靠捡破烂维持生活。当原告律师刚开始念起诉状时,李国来就抹起眼泪,他的妻子则手捂着胸口痛哭。庭审中,两人又各自手举着儿子的照片端详,然后举起给旁听席上的记者看(见上图)。

  原告代理人称,今年4月1日,28岁的李辉经人介绍到二被告处应聘做保安。经面试合格后填写了临时工登记表。5月7日,李辉的父母突然接到噩耗,儿子被同室保安杀死在二被告安排的地下室。李辉的父母后来了解到,杀人者应征保安时用的是捡来的身份证。引起杀人的导火索是八名保安睡六张床,由于杀人者是后来的,只得睡在两张床之间,为此与先来的李辉发生争执并怀恨在心而行凶。

  经查,保安公司企业登记档案不含中介服务和职业介绍。原告代理人认为,二被告擅自违法招聘保安人员且未对保安进行培训教育,对身份证疏于审查,因此,对于李辉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庭审中,两被告均表示自己不负有责任。南银大厦首先否认与李辉存在劳务关系。代理人说,李辉是由保安公司派到大厦的,根据大厦与金红火公司的协议,由对方负责保安的相关培训、审核和管理等事宜,大厦只向金红火公司每人支付900元。因此,向他们索赔没有法律上的关联性。“李辉不是在上班时间遇害,遇害地点是由保安公司负责租赁和管理的,李辉的死有他个人的原因,与大厦没有任何关系。”

  金红火公司虽然认可这份协议,却依然强调自己只有介绍推荐保安的职责,不具备使用劳动力的权限。代理人还出示了具体工资表和饭卡证明李辉是南银大厦的。对此,南银大厦反驳说,他们支付的不是工资而是劳务派遣费。双方还就地下室到底是谁租的相互推委。

  

我活着就要为他讨公道

  晨报记者 颜斐/文 曹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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