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公约斩断外逃贪官退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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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3:41 重庆晨报 | |||||||||
据公安部资料显示,到去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其中多为贪官),涉案金额达700亿元人民币。目前被遣返并追回财产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2003年10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政府于当年12月10日签署。截至今年9月15日,已有30个国家批准公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公约确立了预防、刑事定罪与执法、国际合作、资产追回、履约监督五大机制,规定缔约国就腐败犯罪的查处进行国际合作,包括引渡、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移交刑事诉讼以及执法合作等,并对跨国流动的腐败资产追回提供合作与协助。 今年12月14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全球生效。利斧斩断腐败退路,外逃贪官缉捕有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