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佘祥林获国家赔偿4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3: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昨日,轰动全国的“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及其家人与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签订了国家赔偿协议书,共获国家赔偿45万元。当年为佘祥林案作“良心证明”的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村民倪新海、聂麦清共获赔2.5万元。据中国青年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