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19项医疗服务价格下调 弱势群体有额外优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4:2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志强)桂林市物价局、桂林市卫生局联合下文,调低了4个医疗类别共19个项目的价格,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价格。在调低价格的同时,文件还要求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价格优惠政策。 这次调价的有综合医疗服务、医技诊疗、临床诊疗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等四大类。分别涉及到急诊监护费、重症监护、间接鼻咽镜检查等项目,其中X刀治疗项目的调整幅度
此外,三级医院的口腔门诊价格也调低了,按二级医院同等价格执行,但其住院治疗服务价格仍然按照三级医院执行。 “五保户”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五保供养证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可以免收挂号费,手术费和床位费按70%、诊查费按50%收取。 各医疗机构要将以上优惠政策在收费点或醒目位置公示。 编辑:韦怡 作者:唐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