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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抽样调查抽查对象是小区内的常住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5:13 今日早报

  通讯员陈平本报记者叶恒珊

  早报讯昨天上午,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面启动。也许有人会认为,残疾人抽样调查,只关残疾人的事。这显然是误解。这次抽样调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被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常住人口,由此需要大家的全力配合。而且,对抽中小区0岁-6岁的儿童还要进行全面的健康状况普查,这也等于给小朋友们提供了一次免费全面“体
检”的机会,可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

  第一次调查距今已有18年

  省抽样调查办公室主任张奋勇告诉记者,根据1987年的调查结果,我省有残疾人200多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5%左右,涉及近1/5的家庭,平均20人中就有1个残疾人。

  此次调查将采用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全国共抽取800个县级单位。其中,我省共2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200个村(居)委员会共8万人口。

  据了解,今年12月,我省将选择1—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明年4月1日起,全省25个调查队的625名医生和调查人员将进村(居)入户,开展为期2个多月的现场调查登记和残疾人筛查。

  此次抽样调查的人员将在统一时间,佩戴统一标志,在社区干部的陪同下,入户进行面对面调查。调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被调查人员的个人残疾情况,不对外公布,只作调查分析。

  残疾标准新增到7类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次调查中,国家有关部门将修订并公布新的残疾标准。与1987年的调查标准不同,如将“听力言语残疾”一项分为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将“综合残疾”改为“多种残疾”。残疾类别新增到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种残疾等7类残疾。

  如果在此次抽样调查中被鉴定为残疾人,当事人可凭抽样调查组中的医务鉴定,按相关程序,到当地残联办理残疾证,并可凭残疾证享受有关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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