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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小偷究竟该怎么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6:4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新闻回放24日,刘孝领(化名)发现有人偷自家玻璃店前的箱套,与儿子出去抓小偷。小偷爬铁门逃跑时,刘孝领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朝小偷扔过去,小偷受伤被送进医院。26日,刘孝领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刑拘。

  首次报道题目《打伤小偷后被拘留》

  晨报讯(记者汤洋)“以前以为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抓住小偷就行,现在才知道,打伤小偷也得负法律责任!”

  昨日,很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表达了对刘孝领打伤小偷被刑拘一事的看法,不少读者说对“抓小偷”有了新认识,同时,一些人也产生了疑问:以后遇见小偷还抓不抓?

  警方明确表示,遇见小偷肯定要抓,但抓的时候要讲究方法。

  “他说是在拿箱套时被打伤的”

  昨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医院时,警方正在给被刘孝领打伤的男子做笔录。男子的床头牌显示,其为严重颅脑损伤。

  记者看到,前一天一直躺在床上的男子已经可以坐起来了,而且插在鼻子上的氧气管子也拿下去了。

  据与男子住同一病房的一病人家属介绍,男子姓李,约20岁,内蒙古赤峰市人,父母正在来沈路上。“他(李)跟警察说,他已拿了三个箱套,拿第四个时,脑袋被打了一下,到底用啥打的不清楚……”

  遗憾的是,刘孝领的家属和警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警方表示小偷还得抓但要讲方法

  刘孝领打伤小偷后被刑拘的事,在沈阳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一些市民表示,刘孝领的事让他们对“抓小偷”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一些人也产生了疑问:以后遇见小偷还抓不抓?

  辽宁金源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钢克认为,抓小偷不能用打伤的方式,因为小偷侵害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如果失主打伤了小偷,就从受害人变成了致害人,伤害了小偷的人身权!”小偷的人身权也受法律保护,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对其实施人身伤害,为抓小偷而打伤小偷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铁西公安分局宣传处的民警也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遇到小偷肯定要抓,但在抓小偷的时候要讲究方法。

  民警表示,如果市民发现小偷,可以报警,可以制止,还可以喊周围的人把小偷堵住,等警方处理,或者扭送公安机关。如果小偷逃跑,可以一边跟着他,一边和警方联系。

  白玉:“抓小偷”本身没错

  晨报讯(记者经淼)刘孝领抓小偷,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的事儿让刘家人窝火。

  两年前,因在抓抢劫出租车歹徒过程中撞伤歹徒而饱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争议的的姐白玉,昨天对“打伤小偷”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关于老刘的做法是否妥当

  白玉:其实从情理上说,老刘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面对偷自家东西的贼,谁也不可能装作没看见,让他逃走。老刘抓小偷的行为本身,肯定没有过错。但无论怎么样,还得依照法律。

  关于两件事情之间的差别

  白玉:2003年我遇到抢劫歹徒时,面临着财产权、生命权将受到双重侵害的威胁。老刘面对的是小偷,受到威胁的只有财产权。

  我抓歹徒导致其受伤的事是继“被抢劫”之后立即发生的,两个行为之间没有间隔。老刘抓小偷这件事,“阻止盗窃”和“抓小偷”及导致小偷受伤之间是否存在连续性,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判定其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所在。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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