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府决定每年11月定为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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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6: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已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1月份定为全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 今年整治月的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为: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10层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商住楼;人员集中的地下建筑;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国家、省、市、县级文物古建筑;歌厅、舞厅、迪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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