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 禽类及其制品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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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15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志馨报道 沈阳市农委要立即对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家禽进行监测。昨天,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禽类及其制品专项检查的通知,杜绝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 这是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期发出的第一份关于预防禽流感的通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要求,从现在起,市农委负责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散养户的家禽疫情监测,对家禽上市检疫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要严格家禽养殖场和批发市场等环节的检疫监督。 作为对生产领域把关的市质监局,则需要负责对家禽肉类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检查,对生产原料特别是禽类初级产品要严格把关,原料入厂、产品出厂做到批批检验。 市工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的家禽及其制品的专项检查,加强外地家禽及其制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家禽及其制品的来源,落实索证索票、肉品进货检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禁禽流感疫区家禽及其制品进入我市市场。 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餐饮环节家禽及其制品的卫生监督,开展对餐饮环节的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及建委配合对学校和建筑工地的食堂重点加强监督,同时注意监测人群患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