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商品房须给使用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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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0月28日讯(记者刘大正)买的房子是什么材料建设、装修的,出现问题以后应按什么标准维修,解决这些问题都将有章可循。25日,《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手册》正式面世,并将于1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记者在刚刚面世的这份“使用手册”上看到,上面包括项目简介、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验收注意事项、服务指南、政府批准文件和户型电路及管线示意图
据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很多开发商在售房时都没有使用说明书。房屋使用什么板材、什么油漆,购房者都一无所知。还有些条款对购房者不利,有的甚至规避保修时限等问题。所以房屋在销售以后往往引起诸多纠纷,这方面的投诉有时一月高达百件。而实行《商品房住宅使用手册》制度,可以帮助购房者正确合理使用房屋,避免使用不当引发纠纷。每项内容都标得明明白白,确保了购房者的知情权。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制度的实行,解决了商品房在流转体系中缺位的问题,使商品房交接有了一个衡量标准。据悉,从11月1日起,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就要给购房者一份使用手册。若开发商不给或者不按上面约定对购房者进行相应服务,市民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管理部门将予以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