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等就公安机关开门接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健全长效机制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46 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就公安机关开门接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开门接访取得的显著成效,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公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安信访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
近日,公安部专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按照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扩大开门接访成果,在建立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