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再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08 汉网 | |||||||||
(记者邓年武)26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会上,我市作为11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代表之一,市委副书记殷增涛上台从中央领导手上接过奖牌。 获得先进城市称号的还有广州、南京、杭州、长沙、郑州、成都等城市。
会上,我市还有一批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洪山区和平乡、东西湖区新沟镇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本部)、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武昌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邬树村、蔡甸区奓山街星光村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 武汉石油化工厂、江汉区民意街派出所、蔡甸区电信分公司、第二航务工程局(本部)、武昌区审计局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百步亭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王波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2年10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我市首次获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