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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上将标零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4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广州讯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10月26日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再次对药品定价“动手术”:市场定价药品的最小零售包装上须标注出厂价、零售价;而对于2400种政府定价品种的定价办法也将作出调整。

  目前,有关部门正举行药品价格听证会,有关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具体实施方案预计可能将于明年上半年出台。据透露,上述方案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首肯,目前正在商量操
作层面的问题。

  早在2000年,由于老百姓对不断上涨的药品价格意见比较大,国家有关部门曾经提议在药品包装上标注药品建议零售价,但后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全面推开。去年起主管部委派员出国考察,在包装上注明出厂价和零售价来让老百姓监督的思路再次成形。

  据透露,目前对药企的意见正在搜集之中。以中药领域为例,由中国中药行业协会收集的厂家意见就有30多条,其中反响最大的是担心此举将增加企业成本,而由此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如何保护也是企业关注的焦点。据透露,发改委提议,出厂价和零售价可以打印在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旁,不一定要在包装上印刷;出厂价允许与成交价有差异,但国家可能会制定一个差异幅度,而出厂价可能会被标示成“最高出厂价”。政策出台后,将会有大概3~6个月的过渡期。

  据称,有关人士在听证会上指出,目前标注出厂价和零售价并不是完善医疗体制的根本办法,但可能是控制价格的一个最快捷的方法。

  据透露,发改委同时也正在酝酿对政府定价药品的定价办法进行调整。新的定价办法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台,涉及政府定价的 2400多个品种。(沈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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