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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一副市长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4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乌鲁木齐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 10月27日证实,昌吉州阜康市副市长刘小龙已被正式批准逮捕。至此,新疆阜康“7·11”矿难已批捕7名相关责任人。

  2005年7月11日,阜康市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83人死亡,4人受伤。7月 12日,记者在一份“神龙煤矿内外部联系电话”目录中发现一个叫
“刘小龙”的人的位置比较重要。经证实,刘小龙是阜康市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并向有关部门作了报告。

  经调查,阜康市副市长刘小龙收受该煤矿礼金,并以他人名义参与该矿的煤炭运输盈利活动, 2002年 8月以来,共获利近 16万元。(李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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