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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创建“学习型机关”成效明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10月27日,市委“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检查组一行在市直工委副书记夏秋的带领下,到市检察院对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后,对市检察院创建学习型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学习型城市”后,市检察院党组一是建立领导
带头学习机制。成立全面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领导小组,党组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还创造性开展每季度一次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参会人员扩大到中层领导干部。二是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学习争创活动和评比表彰细则。三是建立知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在原有图书室基础上,建立电子阅览室,开通电信宽带网,配备电脑、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四是营造理论研究氛围。先后举办《民法(草案)》、《宪法(修正案)》等多个研讨会。院领导带头撰写论文,对法律政策上带有前瞻性的理论进行深入研究。今年还创办了法学理论研究综合性季刊《合肥检察》,近期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核心期刊《学术界》为合肥市检察院增刊一期,刊载有较高学术研究价值的论文50余篇约32万字。五是大力开展专业培训。先后邀请法学界有一定影响的博士生导师等一批省内外著名学者授课;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报告会、业务讲座;召开交流会、演讲会等。六是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确定了专门型人才培养对象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对象。七是全面落实“八个一”学习活动,即: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周一次机关干警理论学习、每名干警全年参加一次培训、每两月举办一次知识讲座、每人每年撰写一篇司法实践论文或调研文章、每名干警全年读1-2本好书、每天抽一小时进行自学、每两年进行一次学习评比。八是加强检察文艺创作,弘扬检察文化。(行道 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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