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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杀搭摩托客仔 青少年抢劫团伙一年残杀7人(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0:12 金羊网-新快报
  劫杀5名“搭客仔” 犯调戏溺死两女子 第一、二被告一审判死刑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实习生刘琼) 一特大抢劫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作案8起,杀害5名“摩托车搭客仔”、调戏溺死两名女子、抢劫价值共1.3万余元的物品。更令人震惊的是,团伙头目刘永成第一次作案时还不满18岁,当时其他成员最小的只有15岁。昨日上午,7名被告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第一、二被告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劫杀5名“搭客仔”

  这一7人抢劫团伙均为白云区郊区的农村人,家境一般,读书成绩不好的他们因终日无所事事,遂开始商量抢劫摩托车“搭客仔”。

  2003年3月3日下午6时许,刘永成、沈沛洪、骆锦斯和萧健涛等人驾驶两辆摩托车并携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公路上物色作案对象。当他们窜至白云区九佛镇莲塘村时,看见一辆路过的摩托车,遂将被害人陈某拦截,并欲抢走其摩托车。不料陈某极力反抗,沈沛洪即持刀猛捅陈某的肚子,刘永成则持刀砍其后背。刘永成还将陈某的摩托车开走,却因驾驶技术不佳,在行驶数百米后摔倒,只好将摩托车弃于现场。被害人陈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之后,该团伙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在广州市白云区的一些市场、酒店门口“晃悠”,然后以租乘摩托车为名,将一些摩托车“搭客仔”骗至偏僻地段,与早已预伏在此地的同伙对其进行持刀抢劫,如遇“搭客仔”反抗,便对其下毒手。

  2003年3月至2004年6月间,该团伙共抢劫7次,抢劫数额合计人民币1.3万余元,5名“搭客仔”命丧黄泉。抢得摩托车后,他们通常将车廉价销往花都、从化等地,以每辆车几百元的价格卖掉后供自己挥霍。

  调戏两女致其死亡

  除抢劫杀人外,刘永成等四人还曾在2004年6月,驾驶摩托车至花都北兴镇的一条小路上,对经过的三名女子进行调戏,因其中两名女子反抗并且哭喊,刘永成、杨志炫便分别将两人推入旁边的流溪河中,以致二人溺水死亡。另一女青年则折返回原路逃离现场,而免受其害。

  一、二被告两罪并罚判死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七被告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纠合,持刀以暴力或胁迫的方法抢劫公民财物,致使多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刘永成、杨志炫还在猥亵、追赶妇女中,分别将一名被害人推入水中溺死,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刘永成、杨志炫在各自实施的一宗抢劫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但其二人随后在实施抢劫和故意杀人时,均已年满18周岁,二人犯罪情节十分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遂判决刘永成、杨志炫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其他5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至十年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了7名被告向被害人家属支付民事赔偿共计84万余元。

  现场:被告不服判决

  由于本案的受害人众多,昨日宣判时被害人家属挤满了法庭。旁听席不够坐,许多人就站着听。虽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当听到亲人被杀害的经过时,一些被害人家属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而残忍杀害了7名无辜生命的刘永成等人,看上去都像孩子,让人很难想象,如此年纪,竟会做出这些残忍的事,面对被害人的亲属,记者并没有在他们的脸上看出一丝愧疚之意。被判处死刑的刘永成和杨志炫在宣判结束后,仍坚持说自己没有参与那几宗杀人抢劫案,当庭表示要上诉。其他5名被告也提出要上诉。

  抢劫团伙成员抢劫时如果遇到受害人反抗,便对其下毒手。 制图:鲁建
劫杀搭摩托客仔青少年抢劫团伙一年残杀7人(组图)
  抢劫团伙成员调戏三名女子,并将其中两人推到河中淹死。 制图:鲁建
劫杀搭摩托客仔青少年抢劫团伙一年残杀7人(组图)
各被告人情况

  刘永成 男,1985年7月23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杨志炫 男,1986年3月18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小学。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冯炜镇 男,1987年9月14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冯鉴波 男,1985年4月9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小学。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沈沛洪 男,1988年1月16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骆锦斯 男,1985年9月24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小学,农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萧建涛 绰号:阿表,男,1986年11月5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小学,农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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