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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起征点提高 预计明年广西财政减1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0:32 桂龙新闻网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最终敲定为1600元。这一标准的实施将会对广西的财政收入产生多大影响?有多少工薪阶层人士可以从改革中获益?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有关人士。

  广西财政减收约10亿元

  广西地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韦春灵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调高,可能会使明年广西的财政收入减少约10亿元。与此同时,约有七成以上的工薪阶层将从中获益,减轻个税税负。

  据了解,2004年广西的个税税收约为25亿元,2005年预计将达30亿元左右,其中工薪阶层纳税额占总额的55.8%。

  财政收入减少10亿元,对经济不很发达的广西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何弥补因个税减收而造成的差额?韦春灵认为,一方面广西近年来经济发展很快,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也逐年上升,这样税源就更多,为整体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征管稽查力度,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力争做到应征尽征。

  就个税起征点问题,此前不少人都认为不应搞“一刀切”,应该根据各省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区别对待,运用不同的起征点。对此,韦春灵认为,国家最终确定统一以1600元为标准,其实是通过一种逆向调节来兼顾公平。使用统一的起征点,就意味着发达地区要为个税税收多作点贡献;如果发达地区采用高出欠发达地区的起征点,那就意味着发达地区少作了贡献,也不符合公平原则。

  对于目前1600元的起征点,韦春灵认为基本具有前瞻性。但她同时表示,2000元的起征点可能更具有稳定性。一些受访的市民则对记者说,起征点“越高越好”,但目前这个起征点他们也可以接受。

  部分公务员税负可能加重

  据了解,《公务员法》可能将于明年实施,其中对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进行了不少改革。目前很多公务员除了基本工资收入外,还享受不少补贴、津贴等非工资货币收入及实物收入等,也就是所谓的“暗补”,这部分收入往往没有被征收个税。《公务员法》规定今后必须将“暗补”转为明补,各种收入将全部反映在工资卡上货币化。这样一来,部分公务员的个税应纳税额也将会随之增大。

  不少公务员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南宁市某局的潘先生告诉记者,以他为例,他目前的基本工资收入为每月1600元左右,各种“暗补”的收入在1000元左右。

  如果按照以前800元的起征点标准,那他每月的个税应纳税额就是1600元~852元(广西目前实行的标准)=748元;但如果实施《公务员法》后,他的个税应纳税额就成了(1600元+1000元)-1600元=1000元。

  前后比照,应缴纳的个税无疑比以前多了。而据潘先生透露,不少单位公务员的“暗补”收入甚至比基本工资收入还要高,如此一来,他们应缴纳的个税就更多了。

  韦春灵认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对广大工薪阶层是有利的,但《公务员法》一旦实施,的确可能对部分收入较高的公务员产生影响。

  让富人足额缴税困难多

  《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本意是让富人成为缴纳个税的主体,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尽管法律规定要求高收入者要自行申报纳税,但指望高收入者自行申报谈何容易?从广西来说,自行申报纳税者所占的比例也极小。韦春灵认为,造成税款流失的主要原因就是信息不畅,税务部门对高收入者的收入情况难以掌握,对税源难以做到全面掌控。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为何在税源监控上比较成功?据介绍,这主要是这些国家大多使用银行转账和支票支付,每个人的收入和支出情况通过银行就可以查询得到。而我国目前还是以现金支付为主,因此对高收入者的情况难以掌握。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韦春灵认为,一方面需要每位公民增强纳税意识;另一方面,税务部门目前也正在着力进行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税务部门之间、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信息采集,尽可能多的掌握税源,加强税收征管。但她同时认为,要想真正让高收入者足额缴税,各方面面临的困难还很多。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作者:王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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