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机“夺走”一条人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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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2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女友的手机被人骗走,自己还被追杀,于是一气之下纠集朋友数人,在一家娱乐场所残忍地将那人杀死。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故意杀人案,对涉案的赵某、黄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某判处无期徒刑;对张某、叶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对帮忙窝藏的黄某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案中的张某,女,现年23岁,安徽省寿县人,赵某等5人均是乐清人,年龄也都在
当晚,黄某某明知他们杀了人,还特意叫来出租车将他们送往城北山上一位朋友家中,并提供食物等,帮赵某、黄某、张某逃跑。同年12月10日,赵某、张某投案自首。此后,黄某、陈某、叶某、黄某某等人很快归案。姚贤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