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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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28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10月28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获悉,从11月7日开始,我市劳动保障、城建以及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市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用人规定的单位将按相关条例依法处理。 据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
11月1日至11月7日,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对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同时,对涉及建筑企业的分别统计送至建委。 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的负责人表示,在11月7日开始的执法检查中,对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较大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要及时依法处理,决不手软。 作者:记者吕晟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