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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严罚“克隆的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28 武汉晚报

  吊销驾证取消车牌罚款2万元

  交管部门严罚“克隆的士”

  本报讯(记者邵澜通讯员陈文春)“克隆”出租车一旦被查,将面临严重处罚。昨晚7时,我市交管部门,首次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对查获的
“克隆”出租车,作出了吊销驾驶证、车辆号牌、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当日下午2时50分,江岸交警接到的哥吴师傅报警,称一辆牌号为鄂AY3594的“克隆”出租车,正在营运。20分钟后,交警张胜、江兴胜将该车拦截(如图,何晓刚杨涛摄)。

  据查,该车是家住江岸区的易某,从南京购得二手车回汉后,将车身颜色改为薄荷青,并购置出租车顶灯、计价器,伪造服务资格证、车辆号牌和行驶证上路营运。

  江岸交通大队负责人介绍,假牌、“克隆”出租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其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逃逸,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以往捉到“克隆”出租车,都只是罚款2000元,实际上,根据《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对未取得本市线路经营权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从事运营的,可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暂扣车辆,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车辆牌证。

  该负责人还表示,将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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