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存款不闻不问银行内部有空可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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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28 汉网 | |||||||||
据《京华时报》报道勾结银行职员并贿赂建行干部,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提走近千万元公款的李强于25日被枪决。李强领到终审判决时告诉法官,他能得手,全靠某发电公司对千万元存款多年不动,而且从不查账,建行内部也有空子可钻。26日,北京市一中院向该国企发出健全财务制度的司法建议,并呼吁银行内部严格管理。 国企千万存款几年无人问
李强现年30岁,河南省淮滨县无业人员。1998年李强来京,结识了郭涛(终审被判死缓)。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营业处工作的郭涛,当时是会计柜台聘用的一名临时工。郭涛提出有些单位在银行存钱后,既不用也不对账,“钱存了好几年也没有人管”。两人于是打起这些存款的主意。通过查看储户资料,郭涛发现某发电公司有1000万元存款几年未动,也没人查账。 银行干部不履行审核程序 郭涛私刻该发电公司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李强找到河南建行淮滨支行利民分理处主任李安宁(终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让李安宁帮助开户并提现。李强虚拟出一个“淮滨县华信经贸公司”。李安宁不履行必须审核营业执照等程序,为李强开了账户。1998年12月23日,郭涛使用私刻的印章、伪造的汇票委托书,将该发电公司180万元汇至假公司的账户上。1999年1月,李强用支票从河南将款全部提现。事后,李强给李安宁好处费2万元。 1999年3月,李强、郭涛等人使用类似手段,将另外800万元取走。发电公司直到2000年7月对账时,才发现其于1995年存的1000万元只剩20万元。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李强、郭涛等抓获。 通过李强临终陈述,法官翻阅案卷,发现存款单位中国某集团公司(发电公司上级)在管理国有资产方面存在重大疏漏。市一中院遂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法官提醒银行加强制度监管和执行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