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市场只能交易活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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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2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工商部门向各市场发出紧急通知,明确重申了去年修订的《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除市政府确定的461个定点市场可以交易经检疫合格的活鸡外,未经市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市场不得从事任何活禽交易,461个定点市场除了从事活鸡交易以外,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种类的活禽交易。 据介绍,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普陀三官堂、松江沪淮、浦东北蔡农产品交易中心等
同时,外地进入本市批发交易市场的活鸡必须通过本市指定市境道口运入,并具有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部门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当地无重大疫情证明以及车辆消毒证明等;市场应严格执行本市家禽交易规范标准,落实检疫、检查、登记措施,每日清扫、冲洗、消毒并对进出市场车辆进行消毒。 | |||||||||